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紀念中國人民銀行成立65周年
2013年12月1日,是中國人民銀行成立65周年的日子!皯浲,崢嶸歲月稠”。65年前的今天,中國人民銀行在解放戰爭勝利前夕的隆隆炮火中誕生,標志著一個獨立統一的貨幣信用體系初步建立,貨幣發行權和金融命脈回到代表勞動人民利益的國家政權手中。65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攻堅克難,走過了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為新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今天,我們站在新的時點回顧這段歷史,是為了繼往開來,展現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中國金融業不斷發展壯大的卓越能力,謳歌那些在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歷程中作出卓越貢獻的老一輩銀行家,同時激勵新時期的中央銀行干部職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不斷開創中央銀行事業的新局面,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一、中國人民銀行為新中國的成立與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解放戰爭期間,各個分割的解放區分散發行貨幣,以發展生產和保障物資交易。后來,解放區不斷擴大并連成一片,但彼此間貨幣不統一,容易造成市場混亂。為進一步支持人民解放戰爭,促進解放區的經濟恢復和發展,籌建中央銀行,建立全國統一、獨立自主的貨幣制度亟待提上日程。
1947年下半年,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華北財經辦事處,負責籌建全國性銀行。當年11月,華北財經辦事處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籌備處,開始機構籌建和貨幣設計工作。1948年11月22日,華北人民政府發布命令,統一華北、華東、西北三區貨幣,決定把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合并成立中國人民銀行。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成立。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后,發行了第一套人民幣,為建立全國統一的人民幣市場奠定了基礎。隨后,各解放區的銀行都先后改組為中國人民銀行所屬機構,一個獨立、統一、穩定的貨幣信用體系在我國基本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成立是新中國集中、統一的金融體系形成的開端,為支援人民解放戰爭和大兵團作戰,促進解放區工農業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促進建國后城鄉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后,首要任務就是,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如何接管城市中國民黨政府的金融體系。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遷入北平,并按照行政區劃建立各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中央的領導指揮下,中國人民銀行迅速整頓和改造私營金融業,打擊投機活動,建立了新的金融秩序。一是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與行政手段相結合,嚴格控制現金發行,打擊投機活動,穩定物價,促進經濟恢復;二是妥善接管官僚資本金融機構,取消在華外資銀行特權;三是改造民族資本金融業,基本完成對私營金融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四是積極發展農村信用社,解決了農民生產生活上的資金困難問題;五是推動設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機構,建立了新的保險體系。這樣,一個由人民銀行統一領導的銀行管理體制初步建立,在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1953 年開始,我國建立了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集中財力和物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與此相適應,國家開始建立集中統一的國家銀行體制。1954年,人民銀行在各大區的區行撤銷,總行直接面向各省、市、自治區分行,形成了總行、分行、支行三級垂直管理組織體系。1956以后,實行銀行國有化改革,商業信用被取消,金融機構進一步集中,全國實際上只有一家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既是行使貨幣發行、金融管理職能的中央銀行,又是直接、統一經營城鄉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具有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雙重職能。從1958年開始,國家對經濟管理體制進行改革,銀行也劃分了中央和地方管理權限,信貸管理體制改為“存貸下放,計劃包干,差額管理,統一調度”,除中央財政存款,中央各工業部直屬管轄的大企業放款以及必須有中央管理的一部分存、放款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管理外,其他存貸款的權力一律下放到地方,實行差額包干,中國人民銀行職能被削弱。1961年,為克服國家財政經濟面臨的嚴峻局面,中央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國務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復銀行集中統一體制,加強銀行的經濟管理職能,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金融的行政機關,到1963年,中國人民銀行恢復了正常運行狀態!拔幕蟾锩逼陂g,中國人民銀行與財政部合署辦公,省一級成立財政金融局或并入財政局,信貸管理職能與財政預算職能發生混淆,為經濟與金融綜合平衡設置了難以克服的體制障礙。
總體上,在計劃經濟的大背景下,高度集中的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管理體制,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盡快奠定重工業基礎、壯大國營經濟發揮了關鍵作用,有力地促進了計劃經濟時期國民經濟的恢復、建設和發展。
二、適應改革開放積極向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轉變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把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決定實行改革開放。1979年10月4日,鄧小平同志在中共。ㄊ、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提出,“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痹谶@一思想的指導下,我國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改革開放,中國人民銀行逐漸步入現代中央銀行體制。
1978年后,我國實行經濟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重大改革,經濟多元化和貨幣化程度開始提高,專業化金融服務需求日益增強,客觀上要求發展多樣化的金融組織體系。隨著經濟發展和金融機構增加,迫切需要一個專門機構行使中央銀行職能,承擔金融業統一管理和金融宏觀調控職責。1983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正式宣布確立中央銀行制度,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并具體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10項職責。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承擔原來由人民銀行辦理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1984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金融宏觀政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在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調節機制并存的條件下,人民銀行的主要政策工具仍然是信貸規模和現金發行控制,同時還承擔了部分專項貸款,全面履行中央銀行職能受到制約。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確立了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金融體制。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把中國人民銀行辦成真正的中央銀行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首要任務,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從法律上確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和基本職權,并確定了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規范化、現代化的中央銀行組織體系和管理方式,同時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作為中央銀行的咨詢議事機構,標志著中國的中央銀行制度進入了法制化軌道。
1997年11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通過《關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整頓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通知》,提出要盡快改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狀況,建立和健全集中統一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決定原來由人民銀行監管的證券機構開始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從1998年8月起,中國人民銀行改革管理體制,撤銷了省級分行,跨行政區設置若干分行。11月,保險業監管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成立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地位進一步得到強化。同時,為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并將人民銀行的黨組改為黨委,保證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金融系統貫徹落實。
中國人民銀行適應經濟改革和金融改革的要求,逐步取消了信貸規?刂,建立健全貨幣政策框架,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率、利率等手段調控,同時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窗口”指導,貨幣政策調控逐漸從以直接調控為主向間接調控為主轉變,在1984年、1988年通貨膨脹治理、1992年—1996年實現國民經濟“軟著陸”和1998年—2002年抑制通貨緊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大力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利率和匯率改革,發展全國統一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重返國際金融組織,對外金融合作進入了新階段。
三、健全現代中央銀行體制,推動金融業改革開放發展取得巨大成就
進入新世紀,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國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逐步形成。2001年12月,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和金融對外開放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我國金融業發展迎來新的機遇與挑戰。為進一步加強金融宏觀調控,維護金融穩定,2003年,國家將人民銀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時強化人民銀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的職能。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人民銀行按照中央“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求真務實,與時俱進,探索創新,推動金融業實現歷史性巨變。
加強和改進金融宏觀調控成效顯著。2002年之后,我國經濟逐步擺脫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步入上升周期。面對經濟過熱和投資增速較快的情況,人民銀行始終堅持把防范通脹放在首位,前瞻性地把握和應對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的挑戰,著力構建面向全球化和市場化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建立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創新貨幣政策工具,合理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斷提高金融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有效性。針對2003年初我國經濟開始出現過熱苗頭、國際收支順差過大和流動性偏多、潛在通脹壓力加大等問題,在“非典”疫情嚴重、伊拉克戰爭爆發等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的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及時向國務院提出加強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并根據形勢變化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加強流動性管理和貨幣信貸調控,同時推進匯率機制改革,為維護總量平衡和防止經濟過熱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快速反應、力度充分,實行積極的貨幣政策,對擴張總需求、遏制通貨緊縮預期發揮了關鍵性作用,幫助我國經濟在2009年率先實現企穩回升,成功應對了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并適時回歸常態政策,引導經濟從政策刺激轉向自主增長。2011年以來,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把握好穩增長、防通脹、促改革的平衡點,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運行的變化,適時適度加強預調微調,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促進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適當增長。2013年以來,按照中央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不放松也不收緊銀根,保持定力,精準發力,著力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協調性,有效應對多種因素引起的短期資金波動,加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回升向好的發展態勢。
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實現歷史巨變。在認真總結我國經濟與金融體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人民銀行會同有關方面權衡利弊、反復比較,研究論證各種可能的注資資源選擇,最終創造性地提出運用國家外匯儲備注資大型商業銀行,設計了核銷已實際損失掉的資本金、剝離處置不良資產、外匯儲備注資、境內外發行上市的“四步曲”方案,穩步推進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成功實現在上海和香港兩地上市。目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市值在全球名列前茅。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穩步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深入開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有效化解行業性重大風險,證券公司走上規范發展軌道。大型國有保險公司基本完成改制,部分已成功上市。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有序推進。
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按照“放得開,形得成,調得了”的原則,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目前,全面實現了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利率的市場化,放開了貸款利率管制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上限實行浮動區間管理。構建了以上海銀行間市場拆放利率(Shibor)與國債收益率曲線為核心的基準利率體系。通過改革再貸款利率形成機制、存款準備金利率制度以及完善公開市場操作體系等,利率調控由過去單一依靠存貸款利率轉變為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引導市場利率并重,貨幣政策調控逐步由數量型調控向價格型調控轉變。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成效顯著。2005年7月21日,我國啟動了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了更富彈性的匯率機制。2007年5月21日,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由0.3%擴大至0.5%。2008年金融危機最嚴重時,為防止貨幣競相貶值加劇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我國主動收窄了人民幣匯率的實際浮動幅度,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亞洲乃至世界金融市場的穩定作出了貢獻。2012年4月16日,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由0.5%進一步擴大至1%,同時大幅減少了外匯干預,讓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配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大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理順外匯供求關系,進一步增強外匯市場自求平衡的能力。當前,人民幣匯率趨近均衡水平,雙向浮動,彈性顯著增強。
人民幣跨境使用進一步擴大。順應市場需求,多舉多措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目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內地域范圍已擴大至全國,境外地域范圍沒有限制,所有進出口企業都可以選擇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和收付,業務范圍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其它經常項目人民幣結算。允許境內機構以人民幣進行對外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到境內開展直接投資,全面允許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貸款。穩步推進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參與主體日趨豐富,參與深度不斷拓展,倫敦、新加坡、臺灣等地人民幣業務有序開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貨幣合作取得新進展,目前,人民銀行已與韓國央行等23個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依托銀行間債券市場促進直接融資大發展。按照“放松行政管制、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依托場外市場”的基本思路,以制度和產品創新為突破口,依托銀行間債券市場大力推動直接融資發展。成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債券發展實行備案制,積極發揮自律組織作用。加強市場基礎性設施建設,推出了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穩步提高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初步形成了以場外市場為主體、場內市場為補充、兩個市場互聯互通的市場體系,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
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不斷健全。2003年銀監分設后,人民銀行在做好日常險監測評估、有效化解各類風險事件的同時,著力建立健全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推動成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保險保障基金,實行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實施交易所國債回購制度改革,保護投資者資產安全。以匯金公司、中國建投為重組平臺推動了銀河證券等9家大型證券公司的注資和改革重組,有效化解了證券行業和部分保險公司風險。牽頭完成了德隆系風險處置。改變過去國家全額支付被處置金融機構個人債務的做法,提高了廣大投資者風險意識,降低了道德風險。完善金融穩定再貸款管理制度,強化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職能。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人民銀行立即成立國際金融危機應急工作小組,研究制定金融風險應對預案和相關政策措施,妥善應對金融突發事件。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風險監測,全面參與金融業國際標準和準則的制定,研究制定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認定標準和評估框架。積極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試點。反復研究和論證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扎實做好制度出臺的各項準備工作。2011年,順利完成我國首次FSAP評估工作。探索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穩定工作框架,建立了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外匯管理方式實現重大轉變。主動加快外匯管理方式轉變,改進“寬進嚴出”的管理模式,實行資金流入流出均衡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推進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改革,簡化服務貿易外匯管理,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實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促進證券投資資金雙向流動。建立完善國際收支風險預警系統,制定應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出和流入的政策預案,有效防范跨境資金流動沖擊。
外匯儲備經營管理取得較好收益。堅持“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建立健全外匯儲備資產管理體系,始終把風險防范放在首位,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完善經營管理模式,拓展外匯儲備創新運用,加強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完善駐外機構布局,為儲備經營管理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機制保障,不斷提高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在保持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了經營業績的穩定增長,許多領域走在世界前列,具有國際競爭力,成為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國際金融政策協調與合作取得新成果。配合國家總體外交戰略,全方位、多層次、靈活務實地開展對外金融合作。積極利用二十國集團(G20)機制等平臺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政策協調和規則制定。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改革,中國的份額排名上升至第三位,并進入基金組織最高決策層。正式加入了金融穩定理事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等國際標準制定機構。推動設立金磚開發銀行和1000億美元的應急儲備安排,金磚國家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加強區域金融合作,利用東盟與中日韓(10+3)合作機制、東亞及太平洋中央銀行行長會議合作機制、上合組織、東南亞中央銀行組織等增強地區影響力,積極推動清邁倡議多邊化。成功加入泛美開發銀行和西非開發銀行,在融資合作、貿易融資等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積極參與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英高層財金對話等多項重大機制化活動,務實推進中俄、中哈、中日金融合作,為我國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營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
金融服務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的原則,不斷提升中央銀行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制體系,穩妥做好國際金融法律事務。以統計標準化為基礎,推進全面、統一、共享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成全國集中的金融統計信息系統,實現了金融統計數據的全國集中和共享。建立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制度。建成了現代化支付體系,支付清算系統的功能和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推進新興支付工具應用,著力改善農村支付環境。推進金融信息化與標準化,加強金融信息安全管理。人民幣印刷工藝、防偽性能不斷提高。深化國庫管理與服務創新,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成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在改善社會信用、防范信貸風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反洗錢監測系統覆蓋銀行、證券、保險和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監測分析在打擊犯罪和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在總行和分支機構成立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部門。
區域金融改革布局合理成效顯著。中國人民銀行在指導和協調區域金融改革試點工作時,注重立足當地實際需要,尊重金融市場的特點和規律,突出改革的針對性,注重改革實際效果。目前,主要的區域金融改革有:上海以國際化和完善市場體系為重點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珠三角、深圳前海以金融對外開放和粵港澳金融合作為重點,探索人民幣資本項下可兌換有效途徑;天津濱海新區以開發開放為重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和金融改革創新;重慶以建立統籌城鄉的金融體制為重點建設長江上游金融中心;浙江溫州以發展民營金融、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為重點建設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福建泉州以探索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新途徑、新模式為核心建設綜合改革試驗區;浙江麗水以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為核心試點農村金融改革;云南、廣西以加快建設西南開放橋頭堡、深化與東盟開放合作為重點,建設沿邊金融綜合改革實驗區。
中央銀行職能和組織管理體系全面加強。不斷優化人民銀行組織體制,適當完善大區分行與省會中支職能配置,成立人民銀行上?偛,加強縣(市)支行建設,實行直屬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權力運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干部培訓和人才發展規劃,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實施外匯儲備“百人計劃”,著手開展外匯儲備經營管理后備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大干部培訓力度,注重提高干部培訓質量。黨的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成效顯著。
新世紀以來,是我國改革開放進入新階段、充滿重大機遇和挑戰的時期,是國際經濟跌宕起伏、極端復雜多變的時期,也是我國經濟金融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的時期。2000年以來,我國GDP增速平均為10.2%,CPI年均上漲2.2%,經濟增長更趨均衡,大型金融機構的國際地位和競爭力顯著增強?偨Y人民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的經驗,最根本的,一是堅持黨中央、國務院對金融工作的正確領導,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二是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采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三是堅持借鑒國際經驗與立足國情創新有機結合,努力提高金融宏觀調控和金融改革開放發展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堅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注意把握推動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承受程度,并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而有所側重,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四、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做好今后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關鍵是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發展,加快完善種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市場體系,不斷提升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能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不斷提高金融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針對性。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物價、防風險的關系,把握好調控的重點、力度和節奏,合理運用流動性管理工具組合,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發揮好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的逆周期調節作用。推動金融宏觀調控從數量型調控為主向價格型調控為主逐步轉變,發揮市場在價格形成和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成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成熟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
(二)穩步推進匯率和利率市場化改革。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發揮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國內國外兩種資源的配置效率,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發展外匯市場,豐富外匯產品,擴展外匯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更好地滿足企業和居民的需求。根據外匯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有序擴大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進一步發揮市場匯率的作用,央行基本退出常態式外匯市場干預,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堅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為總體方向,以完善市場利率體系和利率傳導機制為重點,以提高央行宏觀調控能力為基礎,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近期,著力健全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提高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做好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工作,為信貸產品定價提供參考;推進同業存單發行與交易,逐步擴大金融機構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范圍。近中期,注重培育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場利率體系,完善央行利率調控框架和利率傳導機制。中期,全面實現利率市場化,健全市場化利率宏觀調控機制。
(三)發展并規范債券市場。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滿足經濟金融發展需要,品種豐富、結構合理、基礎設施完善、市場化程度更高的直接融資市場,進一步提高債券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效率。要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主要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以場外市場為主題,強化市場化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探討市政債券,完善城鎮化建設融資機制。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允許市場參與者在監管部門許可的業務范圍內自主創新,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貼近市場的優勢,推動符合市場需求的、適合機構投資者交易的債券融資工具創新和交易工具創新。發揮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債券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提高信息披露標準,落實監管責任。大力加強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理順債券市場托管機構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債券市場集中清算,促進場內、場外市場的互通互聯。
(四)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是開放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有效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重要基礎。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并不等于取消所有的管理手段,保留必要的監控未必有礙于實現可兌換。我國在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過程中,仍然有必要對私人和公共對外債務實行宏觀審慎管理,對金融跨境交易進行必要的監控,對短期投機性跨境資本流動進行適當管理。下一步,將有序提高個人資本項目交易可兌換的程度,推動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的國際化,進一步推進直接投資和信貸等項目的可兌換程度,在有管理的前提下,提高部分短期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制度,健全全國統一聯網管理的跨境資本流動監測體系。
(五)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進一步發揮人民幣在跨境交易中的計價、結算和儲備職能,可以減少市場主體面臨的匯率風險,節約交易費用,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提高境外主體對人民幣的接受程度,進一步密切和鞏固我國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聯系,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話語權和主動性。今后一段時期,要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下放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審核權限,擴大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其他經常項目和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規模;完善跨境人民幣業務數據統計、發布制度,鼓勵、引導市場主體在涉外經濟活動中使用人民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體系,推動境內人民幣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支持人民幣離岸市場健康發展,鼓勵人民幣在境外的使用和循環。探索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穩妥有序推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試點。進一步拓展雙邊貨幣合作的領域和范圍。繼續積極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發展。
(六)完善金融穩定長效機制。完善逆周期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適時引進國際銀行業流動性監管新規,提高銀行業穩健性標準。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明確對交叉性金融業務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職責和規則,增強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堅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引導地方政府遵循“非公眾、區域性”原則履行好輔助和補充職能。
(七)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約束和處置機制,同時為金融領域的其他改革提供配套條件。近年來,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對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深入研究和反復論證,已經基本達成共識。存款保險制度將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實行有限賠付和基于風險的差別費率機制,具備必要的信息收集與核查、早期糾正及風險處置等基本職責。當前,我國宏觀經濟保持了總體穩定的較好態勢,銀行業主要財務和監管指標整總體健康,是出臺存款保險制度比較好的時機。
(八)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國內外形勢錯綜復雜,經濟企穩基礎并不穩固,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金融領域潛在風險正在積累,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面臨一定困難和挑戰。為健全促進宏觀經濟穩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有利于金融業穩健運行的現代金融體系,需要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功能,不斷提升監管協調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重點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交叉性金融產品和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實現金融信息共享,減少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形成監管合力。
(九)構建更具競爭性和包容性的金融服務業。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優化資源配置能力,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增強金融部門競爭力,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促進經濟轉型,推動實現中國經濟升級版。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解決部分基層地區和小微企業仍然存在的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進一步提升國有金融機構治理水平,推行更加市場化的管理層選拔方式,形成有效的決策、執行、制衡機制。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多元化多層次金融體系,鼓勵金融產品和工具創新,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和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讓金融改革與發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所有地區,特別是貧困、后進地區,惠及所有人群,實現金融業可持續發展。
(十)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積極穩妥落實有關國際組織聯合發布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加強和改進我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中央對手方、交易信息報告庫等制度和設施建設,完善金融產品登記、托管、交易、清算結算制度。統籌協調支付、清算、結算體系發展,完善支付清算結算法規制度。進一步加強發行系統、交易系統、清算系統、托管結算系統、市場成員內部系統和監管機構監測系統之間的數據高效處理和傳遞,提升相關基礎設施技術系統功能,提高市場透明度和運行效率,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人民銀行將以成立65周年為新的起點,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改革開放發展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要求,不斷加強和改進金融宏觀調控,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提升中央銀行金融服務水平,讓金融改革發展的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本文來源:金融時報